四川新闻网消息
四川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即将全面展开。记者昨日从省招办获悉,四川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也已出台,根据录取相关规定,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内容,院校不得擅自公开。
在川招生的普通高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全面实行远程异地网上录取,各高等学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已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的高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提出的补充规定的参加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德、智相同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情况下,高校不应仅因残疾而不予录取。对女性考生和应试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除教育部有特别规定外,不应仅因女生或应试非英语语种而不予录取。
招生学校要维护国家招生计划及录取新生工作的严肃性,不得擅自录取新生;不得以任何借口录取没有电子档案的考生;不是经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或未将拟录取的考生的名单报省招办核准备案的,均属擅自招生,其录取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任何人不得许愿录取或在录取中内外串通,泄露录取工作情况;不得以任何名义降低标准录取不该录取的考生。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电子档案,不得伪造各类加分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无论何时发现,均应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记者 郭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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