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近日,四川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启动,18岁以下的学生纳入了医保范围。成都、自贡、攀枝花、德阳、绵阳、广元、内江、乐山、南充、眉山、资阳、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等13个市州成为试点市(州)。省教育厅副厅长汪风雄要求各试点市(州)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握好政策,做好动员、宣传和发动工作,积极主动地协助好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政府每年补助80—85元,学生个人出15—20元
据悉,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学生是中专、高中、中职等中等学校、以及中等学校以下的学生。对每个参保学生,政府每年补助80—85元,学生只需缴纳15—20元,就可享受每年参保额为100元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目前,我省在校小学生6965306人、初中在校生3632702人、普通高中在校生1421989人、中职学校(不含技工校)在校生979883人,各地推动学生参加医保,是做好惠民、关注民生的重要工作。按照工作安排, 2008年底,13个试点市(州)的参保学生将不低于70%,随着该项工作逐步推开,我省众多学生将受惠。
我国正在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个公共医疗保险网络,逐步让医疗保险覆盖我国全部人口,从而通过制度安排,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学校动员、银行交费、学校登记、服务挂钩
按照政策,学生参加医保,一定要家长和学生自愿,不能强迫。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遵循“学校动员、银行交费、学校登记、服务挂钩”的工作原则。
●学校动员:在学生参保工作中,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是牵头单位,学校职责是发动、动员和宣传,开好家长会,向学生和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银行交费:学生和家长是自愿参保,自愿到银行交纳费用,学校不能“统一组织”。
●学校登记:为保障参保学生的权益,学校应做好参保学生的登记工作,掌握参保情况。
●服务挂钩:学校应就近联系好符合条件的医院,将医疗服务定点挂钩,以便让学生更好地享受医保服务。
●此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可选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等学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目前国家正在制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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