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中考 这些行为千万不能有
2024年06月05日 10:58:34 来源:成都日报 编辑:宋俊梅
2024年中考临近,同学们正处于紧张又充实的备考阶段。面对即将到来的中考,哪些行为会被判定为违纪?哪些行为是考试作弊?发现违纪和作弊将如何处理?《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公布,明确了考生及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按照《办法》,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携带《考试规则》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场或考场周围禁止的范围内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警告仍不改正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者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将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办法》强调,考生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比如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内容、答案、图像等信息的;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经教育不改正的;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经教育不改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考生有以上所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并取消该科目考试的笔试成绩。
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考试作弊行为将记入其综合素质评价表。考生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对做出的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考生违规处理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成都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成都市教育局应对处理决定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和适用的依据等进行审查,并在受理后15日内,按规定作出复核决定。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赵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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